協議離婚如何辦理?
來源:華南婚姻家事法律研究中心 作者:李小非律師 時間:2017-07-26 09:39:29
摘要: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后,又自愿離婚的話,即可以選擇協議離婚。不過,雙方進行協議離婚時,要怎么辦理離婚,具體可以根據以下規定來。
依據《婚姻登記條例》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要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并且協議離婚時滿足以下條件的話離婚登記申請將會被受理: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半身免冠照片;
7.當事人持有本規范《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帶齊雙方的證件材料之后到所屬的登記部門之后,婚姻登記員會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將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最后,其實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如果對財產、債務以及子女撫養等都協商一致之后,即可以順利辦成離婚。不過,一旦就這些問題沒協商達成的話,可能就得走法院起訴這條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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