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需要什么手續?
來源:互聯網 作者: 時間:2016-09-21 10:17:14
摘要:復婚需要什么手續?跟結婚登記程序差不多,需要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填寫復婚聲明書并簽字,等待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核。需要注意的是,復婚不需要再進行婚檢。下面就在本文詳細介紹。
一、復婚需要什么手續
1、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橐鲫P系是一種法律關系,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2、填寫聲明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3、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審核登記?;橐龅怯洐C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后,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橐龇ǖ?8條規定:“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5、復婚登記證。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后,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二、復婚注意事項有哪些
1、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
2、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并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注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
3、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系。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國際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所有人,我們會予以更改或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
前一篇:涉外離婚我國法院有管轄權么?
后一篇:離婚案件由哪些法院管轄?